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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委托代销的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14-05-21 17:19   浏览次数:次   作者:山西用友软件
    企业有委托代销业务,财务上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举例说明:
    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B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A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B公司支付手续费。B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款项已经收到。A公司收到B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B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A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A公司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①发出商品时不需要核算。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
    贷:库存商品 6000
  借:销售费用 1000
    贷:应收账款 1000
  ③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700
    贷:应收账款 10700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商品时:备查登记即可。
  ②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付账款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 1700
  ④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11700
    贷:银行存款 10700
         其他业务收入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