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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须知-新准则下消费税税率

发布时间:2013-03-12 09:0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山西用友软件
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  学会计论坛   1.比例税率:多数应税消费品;    2.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    3.复合税率:卷烟和白酒。现行税率如下: 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卷烟 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委托加工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70元(不含增值税):56% 150元/每标准箱(50000支)即0.003元/支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70元(不含增值税):36% 同上 商业批发 5%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委托加工 20% 0.50元/斤     【提示】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复合征税方法。   【提示】从高适用税率的两种情况:   (1)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   (2)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