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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取得成本具体包括哪几类

发布时间:2014-04-16 16:03   浏览次数:次   作者:山西用友软件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它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那么这些支出具体是指的哪些支出呢?带着这个问题来学习关于固定资产取得成本具体包括哪几类:
  1.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一般纳税企业购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应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纳入固定资产成本核算,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安装费用等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1)自营工程
  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出包工程
  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
  综合上述内容,大家应该清楚:外购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以购买时发生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