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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享受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9-06-22 08:39   浏览次数:次   作者:山西用友软件
企业享受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第八条第(一)项政策,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上述1-5点条件的“纳税人”,即可享受留抵退税,并没有要求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留抵退税适用于所有企业;
 
        第2-5条是说明企业的一些其他条件:企业的信用等级,连续36个月一些违法乱纪、没有受到税务处罚,4月之后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等政策;
 
在这里我们来划一下重点,大家注意一下政策的第一条:

关键词 1:进项构成比例
 
          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1)进项构成比例分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
 
(2)进项构成比例分母: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旅客运输票据、可抵扣农产品普通发票、其他企业取得进项票据等。
 
关键词 2: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意思是相关留底税额需要与2019年3月的期末留底税额相比,要有所增加,才能符合第1个条件,并且需要连续六个月(两个季度)都有增量留抵税额。
 
关键词 3: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留抵税额的增量,在第六个月的留抵税额,增量不能小于50万,增量留抵税额≥50万元。
 
       那么,这个增量额度如何计算呢?
 
       需要根据“(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来分析一下。(下方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