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工商税务—一发票系统操作和办理发行事宜
发布时间:2013-03-27 08:2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山西用友软件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
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1)企业名称。
(2)税务登记代码。
(3)开票限额。
(4)购票限量。
(5)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6)开票机数量。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第(1)~(7)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2)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
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1)企业名称。
(2)税务登记代码。
(3)开票限额。
(4)购票限量。
(5)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6)开票机数量。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第(1)~(7)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2)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